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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缴学费须在5日内返还

本文作者:济宁西郊商务区新闻网 2026-06-12 07:05:33
导语:河南: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缴学费须在5日内返还发布时间:2015-09-09 08:34 来源:网络整理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摘要]我省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

河南: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缴学费须在5日内返还

[摘要]我省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河南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办理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生源池州新闻网九华晨刊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5个工作日内,地助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贷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为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入学,款已我省要求各高校须及时...

我省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缴学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费须返还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日内池州新闻网九华晨刊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5个工作日内,河南将学生已缴纳的办理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为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入学,生源我省要求各高校须及时、地助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学贷家庭情况,在报到现场,款已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对于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我省要求,各高校必须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电子回执录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放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据了解,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电话(0371-55078999)已经开通,接受咨询和投诉。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情况、“绿色通道”制度执行及投诉情况将作为今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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